※ 引述《willg0416 (g)》之銘言:
: 其實支持死刑的立場大家都可以很輕易理解,但是支持廢死的論點是什麼好像從來沒說清楚
: 覺得如果真的要討論這個議題的話,應該都要讓雙方有對等的機會來理性說明各自的立場
: 有支持廢死的人可以出來理性說明一下嗎?
關於支持死刑與否, 在美國有做過研究.
我記憶沒錯的話, 美國人當中支持死刑的比率中, 以白人最高, 為五成以上. 拉美人偏低, 約四成左右, 黑人最低, 少過四成. 至於有宗教信仰, 相信會有死後世界的人, 支持死刑的比率比較一般人高.
美國族群衝突比較緊張的洲, 一般比較支持死刑. 在美國內戰中, 雖然南部落敗, 但是支持(及實施)死刑的傳統一直流傳到今天, 南部洲比北部的支持率高.
另一個實驗就是拿出「死刑冤案似乎比較傾向黑人」這個理據, 去試圖說服白人支持廢除死刑, 結果是: 似乎更多人因為這理據而傾向支持死刑, 即使有冤案的可能性, 白人基本上認為這都是值得承受的失誤. (司法上完全沒有誤判基本上不切實際)
「相信自己不會是死刑的受害者」的人, 傾向支持死刑, 另外, 傾向相信果報論(也就是宗教)的人, 比較傾向支持死刑. 另外, 支持死刑的人傾向相信司法和執法普遍是合理和可信的. 此外, 相信因果報應, 以及死後世界, 心裡潛藏會接受「即使在現世冤死, 在上帝面前還是會得到公正的審判」, 而對於死刑誤判導致的罪惡感減低.
有宗教信仰的人, 傾向相信賞善罰惡, 滿足感性(也就是復仇)需要的道德性正義, 至於沒有宗教信仰的人, 則傾向相信以法律和制度, 防止最大傷害的制度性正義.
至於黑人為何支持廢除死刑, 因為他們認為司法不公, 警察對他們有偏見,(而在美國這也很常是事實)例如觀察洛城九十年代初的暴動, 這次暴動因為一次警察暴力而起, 傳媒播出刪減過的片段, 而陪審團卻判警察無罪釋放,最終引起了暴動. 畢竟警察的證供會影響到判決, 而警察為了立功, 護短或者偏見甚至報仇, 製造假證或者扭曲證供, 這種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
大家都應該聽過「俠盜獵車手」系列, 其實這遊戲之所以那麼受歡迎, 除了因為世界觀自由以及遊走法律邊緣的快感外, 其中裡面的故事不少影射美國警察的有爭議事件, 以及警察和司法不公的事情. 因此美國底層的玩家很有共鳴. 因為不信任警察與司法, 黑人對於自己是死刑受害者這點, 感到非常受威脅, 所以反對死刑, 害怕有一天死刑會成為迫害自己和親屬朋友, 百口莫辯的武器.
以臺灣的情況來說, 臺灣相比起香港和中國大陸, 有信仰的人普遍比較多,故此臺灣的社會普遍支持死刑, 是合理的傾向. 理由跟美國有宗教信仰的人支持死刑類似. 相信宗教的人普遍相信道德的至高性, 而犯罪的人就應該得到復仇, 否則對於受害者以及沒犯罪的人都是不公平的.
文化特質令臺灣先天會比較支持死刑.
此外對於警察與司法的信任度, 這點似乎在改變, 我不清楚社會普遍的情況, 但是如果多來幾次警察出問題, 例如維護權貴, 執法不公, 或者警權暴力, 以及恐龍法官等事情, 令臺灣人對自己國家的司法系統及警權有質疑, 對於死刑的支持率, 也很可能因此而動搖.
但至少目前而言, 支持死刑的聲音比較大, 那意味著, 至低限度臺灣對警察和司法的信任, 還未跌破關鍵線.
支持廢除死刑的國家, 很多都是剛從公權力失控的歷史走出來, 例如德國,納粹和東德的經驗使他們對於公權力非常的戒備, 雖然他們也很痛恨重犯,但是他們更害怕國家本身就成為了犯罪者, 將死刑當成武器. 而這些國家往往也經歷過轉型正義, 社會上的衝突相對的減低.
倒是有一個事實很有趣的: 大家口中的強悍戰鬥民族俄羅斯, 直覺來看應該是有死刑的國家吧? 但它基本上屬於已廢死狀態, 已經差不多二十年沒執行過死刑.
推 ccl007: 鞭刑 可以呀 只是殺人的就算鞭刑後最好是可以放出來 關在
→ ccl007: 監獄裡面躺在床上養病醫療費用 臺灣監獄處境慘到上次高雄
→ ccl007: 那些鄉民口中的人渣寧願自殺也要抗議這些 還不嚴重?
死刑其實比較針對的是大眾.
死刑也不是在阻嚇其他犯罪者, 死刑更多是用來安撫因為犯罪行為而刺激起來, 鼓燥或者不滿的群眾. 因此, 死刑的存在, 在盛世時, 比較像是一種為了安撫大眾的公眾表演.
另外這也只是傾向, 並不是所有有宗教信仰的人都支持死刑, 也不是所有黑人都反對死刑, 反之亦然. 也不是所有白人都支持死刑. 傾向廢除死刑的人, 基本上都是不會因為死刑而感情上感到滿意或爽快, 反而會憂慮死刑誤判可能性的人.
推 ccl007: 我也很想知道 國外研究可否應證到台灣 還有臺灣是否會回到
→ ccl007: 民國七八十年有一堆唯一死刑卻重大刑案猖獗的時代
臺灣可以自己做一個研究.
這也是臺灣應做的.
做一個問卷, 搜集支持和廢除死刑論者的資料.研究他們的出身, 學歷, 語言, 宗教觀, 膚色等.
你們有這麼多大學, 要做這樣的研究的資源應該很充足?
推 sggs: 那是因為台灣現在不會判政治犯死刑,以前二條一可是槍決一堆
臺灣應該注重的是, 到底想建立一個怎樣的社會.
理想的臺灣應該是怎樣的?
死刑與否也是根據這個未來社會的藍圖, 而決定存廢, 以及在何時存, 何時廢. 而不是一刀切的, 這個就是對還是不對. 不能犯像崇禎的錯誤, 明末的崇禎就個很感性的人, 他一上臺就殺了魏忠賢, 大快人心. 他也很敢殺貪官, 殺罪犯, 可是結果卻是殺到明朝滅亡了, 故此, 事情不能不看全局.
推 banelmer: 終身監禁 不要再假釋 取消補助 讓他們從第二餐開始就靠 05/30 13:25
→ banelmer: 監獄能接的工作賺要的吃喝拉撒 不然我不知道他們有什麼理由可以活下來 05/30 13:25
我是功利主義者, 所以我主張的是盡量發揮犯人的價值.
我贊成的最高刑罰不是死刑, 而是:
- 定期強制捐血
- 捐剩下一個腎, 部份肝臟, 一個眼角膜
- 定期做藥物實驗, 以藥物實驗的經費去供養犯人
如果犯人有辦法以別的方式在監獄中牟利, 則可以以等額抵消, 如果沒有辦法, 則從以上的方式抵消. 如果犯人生病或者傷殘, 獄方有權代理其身體, 去實驗任何形式的實驗性醫療方式和藥物.
其實我也覺得自己的想法, 非常的不人道. 而且會被人認為是殘忍的少數派, 所以我都沒有提出來, 但這樣應該是令犯人能夠對社會產生最大價值的方法.
推 ateate: 好文幫推,只是人體實驗跟捐器官已經脫離懲罰的本意
我認為, 如果以「死刑」為界, 死刑的意義在於令受刑人, 以後不存在.
這樣說, 這個已經「死了」的人, 他的身體, 應該可以視為公共資源使用, 去填補他所構成的社會損失以及審判他所使用的成本. 故此能夠救人的性命(捐血, 捐器官), 作為藥物實驗, 都是一種直接利用他身體, 去彌補他損失, 經濟上合理的方法. 況且, 這些東西是有可計算的市場價值, 既然是已死的人, 則已沒辦法和需要再「懲罰」一個死人, 而只是利用他的身體當成一種商品去使用. 而我認為最終的結果, 就是能夠令一些人能延續生命.
之所以不在乎「懲罰」, 是因為我認為懲罰是一種教育, 如果一個人會改過, 才需要懲罰. 如果我們已經不需要他改過或者認錯, 那我並不打算花成本去「懲罰」他, 我已不在意他是否改過, 是否認錯. 而是他應該倒轉貢獻成本來補償我. 那當然, 包括他的身體. 即使是死刑, 還是需要相當的處理成本, 拿去做實驗的話, 則很可能是有利可圖.
但我相信對不少人來說, 我這種想法是相當非人, 殘暴, 不道德的, 他們可能認為殺了犯人之後就要讓他入土為安. 只能說大家的道德觀是不一樣的, 我的道德觀是所有東西都應該為活人而服務.
因為我也接受人道主義, 所以我願意在這方面讓步. 不堅持這種思想.
《有沒有XXX的八卦》
能有這本書,受到了許多人幫助。
這世上沒有什麼超人,我也不是,所以大家一個個共同努力,才能有這本書完成。
如果這本書賣的好的話,我也會回饋到我手上各種在進行做的事情。
例如民國無雙、光輝歲月、鐵拳無敵孫中山。